228 接取王子的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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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。 这句话的意思是,老人因为拥有足够丰富的生活阅历。 当你迷茫的时候不妨去请教一下老人。 总会在老人身上得到人生经验。 虽然这句话很多人都知道,但总会很自我的认为,他们不懂。 焦萧虽然也很自我,但对川大爷的忠告却听了进去。 原因很简单。 因为川大爷够老,也够牛皮。 就像巴菲特,很多人愿意听他的忠告,不是仅仅是因为他人生经验丰富,还因为人家取得了成功。 焦萧缩着身子,像个婴儿似的把脑袋枕在娜萨的怀里,享受着娜萨的轻抚。 脑海里依旧寻求强大的方法。 他受够了每次只能一点点的强化,简直比拿着月薪想买房子更加难以忍受。 胡子每天在长,别人看到的是成熟。 焦萧看到的是步向衰亡。 而娜萨,身上依旧散发着迷人的紫罗兰味道。 “我本可以忍受黑暗,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。” 娜萨的抚摸停了下来,长耳朵动了动,确定怀中的人类说了一句话,这才问道:“什么?” “没什么。”焦萧微微侧头,看似准备面向娜萨,眼睛却看向亮堂堂的洞外:“你知道什么是感情吗?娜萨?” “唔……”娜萨想起了自己偷偷询问那个人类,什么时候爱人的时候,她眼里的神色很费解。 “大概是,想要永远的待在一起?” “这么说也没错,可是我估计不能永远和你在一起。” “为什么?”娜萨抱紧焦萧的脑袋不解道:“你不愿意?” “不是……总有一些原因会让我们分开,比如时间。” “时间?”娜萨的耳朵感觉有点痒,下意识的动了动。但是她没懂焦萧的意思,时间是什么? 下班的钟声? 吃饭的钟声? 这个怎么会让“我们”分开? “对,时间,总之,以后你会懂的。”焦萧伸直了身体,狠狠的伸了一个懒腰,感受着颈椎被拉伸,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后,顺势一把抱住娜萨的腰,用脸蹭了蹭娜萨的肚皮,又贼兮兮的在上面轻咬一口。 惹得娜萨轻轻把他推开。 痒。 “哈哈,不过我会努力赶走时间的!”焦萧站起身来,准备工作! 世间万物并非一成不变,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条条框框所束缚。 就连一个游戏都可能出现bug,外挂。 更别提银兰岛和副本。 小螺丝可以凭借“吃”,从而进化两次,成为焦萧手下最强。 那么焦萧又为什么不能另寻他路,走向更强之路呢? 尽管他现在已经有了三个选择…… 哈卡祭司,亡灵和术士。 哦,还有个吊面人…… 但这些都是歧途。 焦萧想要的是光芒大陆! 好在现在的他有了点苗头,需要的只是一点点的运气。 “那么,新的一天从刷任务开始!”决心工作的焦萧寻了个地方,拖出自己的懒人沙发,又一屁股坐了上去,这才掏出任务栏。 “一见白马圣骑误终身……” 一瞧这个任务标题,原本准备要工作的焦萧就忍不住的点开查看。 不用说,主人公依旧是那个骑着白马的圣骑士,整的和猎艳电视连续剧似的。 匆匆看去,过程略过,直奔主题。 女主角换成了两个精灵…… 很好,还是母女。 暗骂一声渣男,心里也暗自对圣骑士这个职业产生疑问。 难道,圣骑士就这么吃香? 怎么处处都留情? 但他却从来没想过,吃香的不一定是圣骑士,还有可能是骑着白马的帅哥,恰巧是个圣骑士罢了。 连续翻阅任务。 “公主之灾。” “我的邻居养了一头母猪,长大巨大无比。但他却从来不管教,既不栓绳,也不看护,导致这头叫公主的母猪天天来我的田里糟蹋粮食,这样下去,我所有的庄稼都会被那头猪给糟蹋掉的,帮帮我冒险者,杀死它,你可以在我的家中挑选一样作为你的奖励。” 嗯…… 不知道发布任务的人,可不可以作为奖励…… 毫无意义的任务,略过。 “讨薪。” “暴风城的那些贵族,我们修建了这座城市,却拿不回我们应有的……” 焦萧迅速关掉,这种政z敏感性的任务他是看都不敢看,不然远程拘你…… “肃清亡灵。” “我接到的命令是消灭一支盘踞在对岸的亡灵,不幸的是,我的手中却没有足够多的战士,难道要我拿着根棍子大吼大叫吓退那些骨头吗?我……对那个人类感到恶心了!” “来吧,冒险者,帮助我杀死那群亡灵,你将获得你想要的……” 这个任务引起焦萧的注意,虽然言语间不详,但起码让焦萧知道大概的时间线。 甚至还能看出,发布任务的不是人类。 不是人类好啊!亡灵入侵的年代更容易被哄骗到…… 我是说,请到美好而和平的银兰岛做客。 毕竟宁做太平犬,不做乱世人嘛。 再一瞧奖励。 “一件高等精灵的艺术品。” 撇撇嘴,什么垃圾,乱世你不给黄金,还用艺术品糊弄人。 但焦萧还是接取了任务,毕竟请人过来才是重中之重。 刷~ 焦萧眼睛一黑又一亮。 他已经不再银兰岛了。 没来得及观察四周环境,一个年轻的声音就传了过来:“啊,终于有人来了,我看看……是个人类?好吧好吧。”语气中带着无奈,似乎对人类这个种族不怎么满意。 焦萧也不介意,反正他人类的身份被嘲讽过好几回了,也不在乎这一次。 左右一看,又是一个营地…… 建筑风格还踏马一模一样! 焦萧心里的老槽都懒得吐了,这才刚从营地出来,又到了另外一个营地。 转头看向说话的男子。 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清瘦而又帅气的脸。 帅到什么程度呢? 比银兰岛的血精灵还要帅! 但焦萧也不意外,因为这个男子有着长长的耳朵。 不用说,也是个血精灵。 不对,血精灵的肤色没这么白,相比而言更显得棕红一点。 而且这人的眼睛也不是绿色…… 而是蓝色。 身上穿着一件华丽的金红长袍,上面还勾勒着许多精巧漂亮的花纹。 而衣服外面,还套着一件好似宽大风衣一样的大衣,看起来很有逼格。 最让焦萧喜欢的是,兜帽的位置却被突出的匕首状的装饰所取代,乍一看脑袋,有一种脑后有个太阳的感觉,伴随着环绕他脑袋飞行的三颗绿色珠子…… 等等! 三颗绿色珠子??? “你是……凯尔萨斯王子?” ps:几个半人马受邀而来,测试矮人制造的枪械。 猎人表示很感兴趣,因为子弹小小个,比箭袋方便多了。 战士们却感觉很不舒服,虽然离得老远就能打死敌人,但总感觉差点意思。 “差点意思?是口径太小?我明白了!”矮人转身离去。 半人马战士相互对视一眼:“我没说清楚吗?我说的差点意思是这个意思?”